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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GFM大讲堂】如何合法关闭公司

发表日期:2020-09-15来源:原创浏览量:175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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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闭

公司


如何合法关闭公司 -


公司关闭有两种方案,一是出于自愿,对公司进行注销,另外一种是申请破产,这两者的流程分别是怎样的?有什么区别呢?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?GFM为您解答!继续阅读本文,获知详情!


一、出于自愿 正式关闭公司



1

通过关闭公司的决定

通过关闭公司的决定,并通知注册机构(税务机构)

2

信息公示

在《国家注册公告》和国家法人活动信息登记册中公示清算这一消息

3

通知债权方

公司必须以书面形式,向在做出公司清算决议时存在的所有债权方通知,公司已开始清算等事宜。且公司必须保存其出具通知的证明。

4

实地税务审查

在编制期中资产负债清算表(第5步)之前,税务机关会进行实地税务审查(根据俄联邦税法第89条)


公司应核算收支情况以及所提交报表的完整性,这是由于,如果公司存在债务或债务凭证,则该公司不能进行清算(俄联邦税法第44条第3点第4分点)。


在这一步中,必须解决和各联邦基金会的债务问题,进行必要的核算,如存在债务,需及时偿还。

在实际操作中,税务机关通常不会对以下公司进行实地审查:

●按时提交报表且营业额少于2000-3000万卢布,对国家和合同缔约方无欠款的小型公司(参考莫斯科,圣彼得堡,和其他俄罗斯的大城市的情况)

●递交无经营活动(零)报表的公司

5

提交期中资产负债清算表

提交期中资产负债清算表的证明文件不得早于《国家注册公告》公示后的两个月

6

提交资产负债清算表

提交资产负债清算表,进行公司清算


二、申请破产


1

查验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

当符合以下条件时,可进行破产

1.无法支付债款和税务欠款

2.创始人/股东/管理机构决定申请破产;

3.财产被收回使接下来的经营活动产生困难或无法进行;

4.无法支付员工工资;

5.公司无支付能力和(或)公司资产不足

2

为申请破产作准备

在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之前,公司的领导人必须采取以下三项行动:

1.通知公司创始人公司存在破产迹象

2.在国家法人活动信息登记册中公示公司即将破产的信息

3.选择CPO仲裁经理

3

编制和递交破产申请

在不迟于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后一个月内,公司领导人须尽快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(《破产法》第9条第2款)。

4

法院破产审理

在审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时,存在以下几种程序,法院会参考公司所有信息及状况,选择以下方法之一

●观察;

●财务整顿;

●外部管理;

●破产程序;

●和解;

所需时间

观察阶段持续时间不超过7个月(有可能延长为7个月);

财务整顿的最长期限为2年;

外部管理的时间最长为18个月,并可能再延长六个月; 

破产程序为期半年,有可能无限次延期半年。